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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百里山路为付两顿伙食费

发布时间: 2015-09-11    作者:    来源:|0    浏览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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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改工作中,杨善洲同志不论到那个地方工作都严格要求自己,艰苦奋斗,努力工作。到最穷、最苦的农户家同吃、同住、同劳动。工作中不比享受、只比工作成绩,工作队员中互相帮助和支持,得到当地农民群众和工作队员的爱戴和拥护,因工作做得好,经常受到上级的表扬和奖励。在原保山县第五区,今施甸西山的石头寨村一带搞土改时,当时他的月工资是10元,在农户家吃饭,每顿交1角钱的伙食费,杨善洲同志在一户安姓人家和李姓人家吃了半年多,与这两户老百姓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每个月都按时结清了伙食费,临走时安家少收他的最后两顿伙食费,当时结给他家,他家却坚持不收,就没交成。如果杨善洲同志后来不说,此事就不了了之,而杨善洲同志却严格要求自己,认为违反了群众纪律。到保山培训期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杨善洲同志主动汇报了这件事,组织上对他提出了严肃批评。培训学习期间,杨善洲同志经赵文祯、赵祖培介绍,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培训结束后,他被调到了第五区席子乡(今甸阳沙坝脚村委会)等地工作,他将写好的检查连同所欠的两角钱亲自送到这一姓安的老百姓家,并对他家说:“如果你们不收这两角钱,组织上就要处分我,开除我。”结果,安姓人家听了后,担心杨善洲同志受处分、被开除,才勉强收下了这两角钱。

从此,杨善洲同志一心跟党走,一心为人民服务,铸就了近60年不变的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