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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在线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28    作者:    来源:|0    浏览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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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安排部署,为抓好我省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我们在“云南网络党建”网站开通了“云南省群众路线在线学习网”(以下简称学习网)。现就充分利用学习网抓好学习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学对象
        开展在线学习的对象是我省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各行业、各领域的广大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学习。

        二、学习内容
        开展在线学习,要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来进行,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参学方式
       (一)登录访问。学习网通过登录“云南网络党建”首页(http://wldj.yn.gov.cn/),点击“云南省群众路线在线学习网”图片链接打开访问。
       (二)在线学习。学习网着重围绕为党员干部提供学习服务上传了一批学习资料,包括中央精神、领导讲话、文件资料、经典著作等,许多都是十分珍贵和难得的学习资料。广大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积极参加在线学习,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研读这些学习资料,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
       (三)交流讨论。学习网具有互动交流功能,我省在网上党支部注册激活党员登录网上党支部后,可以认证党员身份实名发言、发表评论,也可直接在学习网首页匿名或输入真实姓名留言,发表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评论、感言、意见。通过交流讨论,相互启发、共同提高,不断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四)成果展示。学习网将定期精选发布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展示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集中学习教育期间,每个省直单位、每个州市至少推荐10篇心得体会、民情日记、调研文章等学习成果,在学习网上交流展示,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引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教育、开展理论武装放在第一位,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在线学习,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参学条件,确保党员在线学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党员干部要自觉主动参加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是参加在线学习的主体,在积极参加好本地本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方便、快捷、自主性强、便于克服工学矛盾等特点,自觉主动地参加在线学习,保证必要的学习时间,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些。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直单位的党员都要保证一定的在线学习时间。对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员干部的在线学习时间不作硬性要求,但也要积极参加在线学习。
       (三)重视学习效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开展在线学习时,坚持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得。通过学习,努力做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和处理问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更加牢固。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把在线学习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党员参学信息登记、上线学习组织管理等工作,准确掌握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参学情况。及时收集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不断丰富完善学习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在线学习纳入随机调研范围,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在线学习教育工作抓紧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