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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洲干部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作者:    来源:|0    浏览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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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洲干部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杨善洲干部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需求,经杨善洲干部学院院务会研究,现需采购杨善洲干部学院善洲林场教学基地车辆租赁服务(见附件),欢迎有车辆服务运营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或组织前来参与竞标。
  一、标的简介
  根据《保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租车办法(试行)的通知》(保车改〔2016〕89号)《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定点租赁的通知》(保政管发〔2018〕7号)《保山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2020年第3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采取按天数或行驶公里数的方式,由中标方提供商务车、轿车、越野车、电瓶车、中巴车五种车型的教学及后勤车辆保障服务,中标方车辆的驾驶员工资及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各种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二、采购形式及流程
  1.本次采购采用现场报名竞标形式进行,如只有一人报名则采用协议采购,2人及以上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报价低的成交。
  2.有意向者需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征信报告于202125日14时前到杨善洲干部学院保山办公点隆阳区龙泉路西段文笔塔后(保山市委党校新校区)办公楼6楼604室(后勤部)报名
  3.报名参与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密封好的《杨善洲干部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报价表》于202128日15时准时到杨善洲干部学院保山办公点会议室参与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西段保山市委党校新校区,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竞的权力
  4.开标活动结束,中标者于7日内与杨善洲干部学院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事项履行义务。
  三、采购要求及服务时间
  (1)中标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纳保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中标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如因此耽误采购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采购方赔偿损失。
  (2)中标方的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中标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办理。
  (3)中标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
  (4)在租赁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采购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以及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中标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如需采购方出具手续,采购方予以协助。
  (5)租赁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中标方负责修理。
  (6)中标方应保证租赁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采购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等情形并影响采购方使用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
  (7)中标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8)中标方所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多数情况从善洲林场出发)。原则上招标方提前一天通知中标方用车需求。
  (9)服务时间: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31日。
  (10)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联系方式
  邀请招标人:杨善洲干部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13577567397)、杨老师(18787719394)
  邮  箱:szjdgwh@163.com
  邮  编:678000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西段(保山市委党校新校区)
  附件:1.保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收费参考价格
      2.杨善洲干部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报名申请表
      3.杨善洲干部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报价表
 
 
杨善洲干部学院    
2021年2月29日    
附件1:
  

  备注:保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收费参考价格摘录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定点租赁的通知》(保政管发〔2018〕7号)。


附件2:
杨善洲干部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报名申请表
 
申请人(按手印)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附件3: